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2003年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目的是讓那些有意把資金投資香港而又不欲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來港居留,為投資於本港的合資格人士提供移居香港的機會。計畫推行至今大受國內人士歡迎,申請者只需投資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於金融資產項目達7年便可獲取資格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大大增加投資、置業、事業發展、下一代優良成長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