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金融海啸和雷曼迷你债券的风暴后,大众对于很多投资产品都不信任,然而基金的运作其实很安全。在基金架构内,基金管理公司及信托人扮演不同的角色并独立运作。基金信托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防止资产被私自挪用;而基金经理则负责作出投资决定。若基金管理公司清盘或破产,基金董事局或信托人有权辞退该基金管理公司,改聘另一间基金管理公司,并需根据有关规定通知单位或股份持有人;如属证监会认可的基金,更需立刻通知该会,进行审核及认可。另外,基金或可根据制定的文件及法例进行清盘。

可能你会问:「那假若基金信托人破产,那又怎办?」投资者可从这些被委托的机构取回受托管的资产。根据规定,信托人自身的资产与客户的资产需独立分开,并有适当的合约条文保障。所以在清盘时,托管于信托人的资产是不会为债权人及股东所提取。然而,清盘程序一般耗时,客户资产也有可能在进行清盘程序时被冻结,而客户有可能需待清盘人妥善处理清盘事宜后,方取回他们委托保管的资产。至于若分销商倒闭,将不会影响基金的运作,因为基金的资产是由信托人或托管人托管,分销商只负责分销基金并不能提取基金的资产。